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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貯存/運輸溫度标識要求彙總

  • 日期:2023-08-22
  • 來源: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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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以下(xià)簡稱GB 7718-2011)強制要求标識貯存條件,對于一(yī)些特定産品來說,其産品标準中(zhōng)又(yòu)進一(yī)步明确要求标識貯存或運輸溫度。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簡單梳理了部分(fēn)與貯存/運輸溫度相關的法規内容,供行業及各位企業參考。

GB 7718-2011中(zhōng)4.1.8規定,預包裝食品标簽應标示貯存條件。GB 7718-2011附錄C.5中(zhōng)也詳細列出了貯存條件标示的形式(詳見下(xià)方),但實際上貯存條件的要求形式不是特别嚴格,在不改變基本涵義的前提下(xià),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适當進行修改:

1)常溫(或冷凍,或冷藏,或避光,或陰涼幹燥處)保存;

2)xx-xx℃保存;

3)請置于陰涼幹燥處;

4)常溫保存,開(kāi)封後需冷藏;

5)溫度:≤xx℃,濕度:≤xx%。

GB 7718-2011中(zhōng)規定的貯存條件比較寬泛,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任選一(yī)種方式标示,而且企業在标示貯存條件時可以不标示貯存溫度。然而對于幹酪、再制幹酪、幹酪制品、未殺菌(活菌)型發酵型含乳飲料和未殺菌(活菌)型乳酸菌飲料來說,其标準中(zhōng)規定必須标示貯存及運輸溫度,具體(tǐ)法規詳見下(xià)方:

1. 幹酪、再制幹酪和幹酪制品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幹酪》(GB 5420-2021)4.2規定,産品标簽應明确标示運輸和貯存溫度。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再制幹酪和幹酪制品》(GB 25192-2022)4.3規定,産品标簽應明确标示運輸和貯存溫度。

标示方式列舉如下(xià):

貯存條件:xx℃-xx℃貯存;運輸條件:xx℃-xx℃運輸。

貯存/運輸條件:xx℃-xx℃貯存及運輸。

幹酪、再制幹酪和幹酪制品較爲特殊,若貯存/運輸溫度過高或過低都易造成産品損害,導緻産品品質下(xià)降。GB 5420與GB 25192分(fēn)别于2021年、2022年發布并實施了新國标,新國标新增強制标識貯存/運輸溫度内容,此項規定有利于消費(fèi)者、經銷商(shāng)貯存和運輸産品,保障食品安全,維護消費(fèi)者合法權益。

2. 未殺菌(活菌)型發酵型含乳飲料和未殺菌(活菌)型乳酸菌飲料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飲料》(GB 7101-2022)4.3規定,需冷藏或冷凍貯存和運輸的産品應在标簽上标識貯存和運輸條件。此條規定并未強制要求标識溫度,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願決定是否标識。

和上述規定相比,《含乳飲料》(GB/T 21732-2008)8.1.3規定,未殺菌(活菌)型發酵型含乳飲料及未殺菌(活菌)型乳酸菌飲料産品應标示産品運輸、貯存的溫度。同時,《含乳飲料》(GB/T 21732-2008)8.4規定,未殺菌(活菌)型産品應在2℃~10℃的低溫條件下(xià)運輸和貯存。

也就是說,若産品執行GB/T 21732-2008,企業應在未殺菌(活菌)型發酵型含乳飲料及未殺菌(活菌)型乳酸菌飲料标簽上嚴格标識其貯存/運輸溫度,并确保溫度範圍在2℃~10℃。

上述列明的是強制要求在标簽上标識運輸/貯存溫度的法規,還有一(yī)部分(fēn)雖然并未強制要求标識但也已經列明了産品貯存溫度的法規,具體(tǐ)法規詳見下(xià)方:

1.《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速凍米面與調制食品》(GB 19295-2021)4.2規定,産品的貯存、銷售溫度應控制在-18℃或以下(xià),溫度波動應控制在2℃以内。

2.《馬鈴薯冷凍薯條》(SB/T 10631-2011)10規定,産品貯存在-18℃±2℃清潔、幹燥、無異味的冷庫中(zhōng)。

3.《培根質量通則》(GB/T 23492-2022)10.5.1規定,産品應貯存在衛生(shēng)、陰涼、通風、幹燥處或0℃~4℃或-18℃及以下(xià),每個包裝上隻能标注一(yī)種類型的貯存條件。

4.《蛋液質量通則》(GB/T 42235-2022)8.3.1規定,全蛋液、蛋黃液和蛋白(bái)液産品的貯存溫度應控制在0℃~4℃,冰全蛋、冰蛋黃和冰蛋白(bái)産品的貯存溫度應控制在-18℃及以下(xià)。

雖然上述法規中(zhōng)的貯存溫度并非強制标識内容,但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議企業在标簽上按照上述法規要求标識貯存溫度,以便經銷商(shāng)、消費(fèi)者更好的保存産品。

法規中(zhōng)不但有最小(xiǎo)銷售單元貯存/運輸溫度方面的法規,也有儲運包裝貯存溫度标識方面的要求:

《冷藏、冷凍食品物(wù)流包裝、标志(zhì)、運輸和儲存》(GB/T 24616-2019,)5.1規定,物(wù)流包裝上至少應注明冷藏食品、冷凍食品儲運的溫度條件。

一(yī)般來說,儲運包裝的要求比較少,然而由于冷藏食品、冷凍食品運輸、儲存的特殊性,爲保證食品品質,需要在儲運包裝上标示溫度條件。企業應嚴格執行上述規定,避免因标識造成産品質量問題。

綜上,上述很多法規都是近年來才落地實施的,企業也不必特别驚慌,嚴格按照上述法規标識貯存/運輸溫度即可。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提供标準法規咨詢、行業輿情監控、食品标簽審核等咨詢服務,有任何問題歡迎随時聯系我(wǒ)們(010-513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