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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法規回顧:直播帶貨将加強監管 備案保健食品連迎利好

  • 日期:2020-09-02
  • 來源: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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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各部委陸續發布了一(yī)批重要的法規标準,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食品經營許可、網絡直播帶貨等管理進公開(kāi)征求意見,同時還就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原料及凝膠糖果和粉劑等兩種備案劑型向社會公衆征求意見;國家衛生(shēng)健康委員(yuán)會新批準了21種“三新食品”,其中(zhōng)包括5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同時,國家衛健委對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通則等16項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衆征求意見;因爲疫情的影響,海關總署就進口厄瓜多爾冷凍南(nán)美白(bái)蝦檢驗等事宜發布了相關公告……等等。爲了更好的幫助企業了解法規,医脉经纬(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對2020年8月發布的重點法規、标準以及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解讀,同時對本月發布的食品相關法規标準等進行了彙總,供大(dà)家參考。


1、《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2020年7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xià)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從即日起至8月28日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這是我(wǒ)國首次将監管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上升至法制層面。

該《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内容及影響包括以下(xià)幾點:

1) 明确網絡平台經營者、商(shāng)品經營者及網絡主播的法律責任,應履行《電(diàn)子商(shāng)務法》規定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進行宣傳和推廣的,或直播内容構成商(shāng)業廣告的,還需遵守《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2) 要求對營銷商(shāng)品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指明限制範圍,禁止生(shēng)産銷售的商(shāng)品和煙草以及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通過網絡直播銷售,并且嚴格規範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網絡直播營銷行爲;

3) 明确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爲處罰及處罰依據。

該《征求意見稿》明确了網絡營銷活動中(zhōng)出現的網絡平台責任落實不到位、商(shāng)品經營者售賣假冒僞劣商(shāng)品、網絡主播虛假宣傳等法律責任。《征求意見稿》若正式落地,直播營銷内容基本等同于商(shāng)業廣告,相關内容依照《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核約束。目前該《征求意見稿》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反饋意見将法規進行完善。

詳細解讀内容請點擊:解讀《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2、備案制保健食品迎來利好

2020年8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公開(kāi)征求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備案産品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并對相關配套文件進行征求意見。2019年3月,輔酶Q10、魚油、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和褪黑素五種物(wù)質原料目錄已向社會公衆征求意見。經收集彙總反饋意見後,總局陸續開(kāi)展後續備案配套文件制定工(gōng)作,最終形成了五種原料可以備案的配套文件。此次征求意見截止至2020年9月12日。

該征求意見針對輔酶Q10等五種原料分(fēn)别建立了體(tǐ)現保健食品原料特點的技術要求;采納了破壁靈芝孢子粉的粉劑劑型的建議,涉及劑型包括片劑、顆粒劑、硬膠囊、軟膠囊和粉劑;确定了五種備案産品的可用輔料名單;分(fēn)别細化各原料各劑型的産品技術指标。

另外(wài),2020年8月28日,市場監管局還發布了關于公開(kāi)征求将凝膠糖果、粉劑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劑型意見的公告,制定了凝膠糖果和粉劑備案的技術要求,并配套修訂《保健食品備案可用輔料及其适用規定(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和《保健食品備案産品劑型及主要生(shēng)産工(gōng)藝(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爲2020年9月28日。

此次征求意見計劃将凝膠糖果、粉劑兩種劑型納入備案制保健食品劑型,對凝膠糖果及粉劑的定義、産品說明書(shū)相關内容、産品技術要求有關内容和産品名稱進行了相關規定,進一(yī)步擴大(dà)備案産品可用食品形态。

目前,這兩個征求意見稿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反饋意見,說明企業實際存在的情況及案例,以期法規能夠更加完善,符合食品行業的現狀及需求。


3、多項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公開(kāi)征求意見

2020年8月31日,國家衛生(shēng)健康委員(yuán)會發布了關于征求食品中(zhōng)污染物(wù)限量等16項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即日起向社會公開(kāi)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爲2020年10月20日。此次征求意見的16項食品安全國家标準中(zhōng),備受關注的标準包括以下(xià)幾項:

1)《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通則》

主要修訂内容有: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強制性标示内容由‘1+4’改爲‘1+6’,即能量、蛋白(bái)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wù)、糖和鈉,同時将以每100g和(或)每100mL可食部中(zhōng)的具體(tǐ)數值标示能量和營養成分(fēn)調整爲強制内容,營養标簽格式也作了相應的調整。增加了用“份”表達時的标示要求,并提供了食品份量參考值。明确了标示值的獲得途徑。此外(wài),對部分(fēn)營養素的名稱、表達單位、聲稱等,以及營養标簽豁免範圍也進行了修訂和調整。

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調制乳》

因考慮到其他奶畜類乳,因此将定義改爲“生(shēng)乳和/或複原乳爲主要原料”,增加複原乳定義。修改了标識要求,規定“複原乳”或“複原奶”與産品名稱應标識在包裝容器的同一(yī)展示版面。同時,産品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等也進行了相應的修改。

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再制幹酪和幹酪制品》

此次征求意見根據行業市場情況,修改了“再制幹酪”原輔料及工(gōng)藝制品的表述,并調整了其幹酪使用比例要求,新增對粉狀産品的說明。此外(wài),新增了“幹酪制品”的定義。同時,産品技術要求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增加。明确了産品标識要求,需标識幹酪使用比例。

4)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飲料》

細化了産品分(fēn)類,明确了無醇啤酒不屬于飲料,并在此基礎上修改了産品的技術要求,其中(zhōng),值得注意的是固體(tǐ)飲料的菌落總數從1000CFU/g改爲了10000CFU/g。在标簽标識方面,對于添加乳酸菌的活菌型産品,應在其标簽上标識乳酸菌的含量。

目前,16項标準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反饋意見,說明企業實際存在的情況及案例,以期标準能夠更加完善,符合食品行業的現狀及需求。


附件:2020年8月發布的具體(tǐ)法規、标準及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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